2.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。这是对国防教育对象的两种规定,即把国防教育对象区分为普及教育对象和重点教育对象。
国防教育中的“普及教育”,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,其一是指国防教育对象的“全员性”。国防教育是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教育,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般教育,它的对象应该是全体公民。包括从普通百姓到各级领导;从学生到各类工作人员;从青壮年到老年。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开展国防教育。其二是指国防教育方式的多样性。国家的一切教育工具和教育方式,都对国防教育开放。国防教育可以运用一切可能的舆论工具,包括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课堂、国防教育基地等等。也可以运用各类宣传形式,如,报告会、知识竞赛、歌曲、影视剧等开展国防教育。